新疆哈密市中心城区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二期)-(标段四)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公告
2025-07-14 09:30:00.0 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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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中心城区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二期)-(标段四)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 65050225052800580004)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中心城区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65050225052800580004)已由哈密市发展和政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和财政配套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000.0万元,招标人为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州区
2.项目规模: 改造明珠供热片区DN100-DN400供热管网13024米、华电供热片区DN80-DN600供热管道56760米,恒信供热片区DN250-DN500的供热管道13142米(其中DN80-DN200为20#无缝钢管、DN250-DN600为Q235B钢管),改造DN80-DN900补偿器768个、钢固定墩833个等相关配套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四
标段(包)编号:65050225052800580004002
标段(包)名称: 哈密市中心城区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二期)-(标段四)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招标范围: 对华电片区工业园区域供热管道更新改造。包括东至环城路(东),西至站北大道,南至幸福路,北至工业园区北部,DN80~DN600供热管网,管线长20808米,补偿器62个,固定墩142个。本次工程所涉及到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②工程设计单位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③工程施工单位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④工程安装单位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公用管道GB2)。(如为联合体投标,安装单位具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 证)(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 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