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罗源城市排水防涝提升项目一期(施工)-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罗源城市排水防涝提升项目一期(施工)已由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源城市排水防涝提升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罗发改投资【2025】25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一期主要建设雨水管道199米、污水重力流管1059米,修复管道长度3329米,安装拍门16 套,更换排涝站启闭机1套、水泵2套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为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内容包括建设雨水管道199米、污水重力流管1059米,建设污水管管径为DN300-DN400,建设雨水管管径为DN1000-DN1200,修复管道长度3329米,安装拍门16 套,更换排涝站启闭机1套、水泵2套等建设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管径0.8-1.5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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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88396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