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洪塘街道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洪塘街道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SD2025-047
项目名称:洪塘街道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566185
最高限价(元):156618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洪塘街道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6618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洪塘街道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总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第二年采购单位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7月1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于“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浏览;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方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制作、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江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⒉贾掌�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