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感德水厂工程施工监理公告
安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感德水厂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安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感德水厂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安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感德水厂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感德水厂工程 已由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4]C09016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 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感德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工程:新建取水堰取水、输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等。感德水厂:设计规模 1 万 m3/d,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理房、门卫室、净水设施、清水池、加药加氯间、变配电间、污泥浓缩池、污泥平衡池、污泥脱水机房等建构筑物、智慧管理平台、化验室等生产生活设施。配水管网:新建配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造价约7000万元(其中:施工部分约5300万元+设备部分约17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本项目的施工、设备进场安装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但不局限于清单里的内容。项目建设期间的所有工程全部包含在本次的监理招标中,均由该项目监理中标单位承担监理工作。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暂按7000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35%计取【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计算,监理费结算根据工程施工结算价调整计取】,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47.8777万元,投标函投标报价填报金额为47.8777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已计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
2.6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450日历天+设备安装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
2.7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和不低于丙级机电安装工程 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