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工程承揽包头化工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高效膜及蒸发结晶装置核晶造粒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05713,招标人为神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高效膜浓缩及蒸发结晶专有技术及成套设备采购项目,用于处理煤化工产生的废水并回用。
2.1.2招标范围:此招标项目为化工工程承接的核晶造粒系统设备1套等(以技术文件为准),包括核晶造粒设备的设计、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2.1.3交货期:2025年11月30日前。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核晶造系统设备销售(或供货)合同业绩1份,须应用于煤化工污水处理项目,且已投运1年及以上,核晶造粒设备出水的镁离子≦15mg/L,浊度≦30NTU。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