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安县宝山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选取承建单位公告
万安县宝山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选取承建单位公告
经万发改农经字(2025)21号 立项批复同意,万安县宝山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现已具备选取承建单位条件,现就该项目发布选取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万安县兴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万安县宝山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三、工程地点:万安县宝山乡圩镇内,新建。
四、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万安县宝山乡圩镇内,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建设内容为道路及人行道改造,共包括两段原碎石路面上新建沥青路面、三段原砼路面加铺沥青及一段人行道改造,其中路面改造总面积为915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总面积为264平方米。第二部分建设内容为在原宝山乡粮站位置新建一处生态停车场约400平方米,场地硬化约800平方米。第三部分建设内容为新建七段挡墙及河道清理,新建挡墙均采用片石砼挡墙,挡墙总长543米,挡墙高为2-5米,圩镇临河侧挡墙增加安全护栏;河道清理长度为222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万安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专项债资金及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 3094541.38 元(招标控制价)。
八、建设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 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年7月9日至2026年1月5日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根据我省赣建审批[2023]106号相关要求,全面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十二、获得选取承建单位公告方式:本工程采用“不见面”选取方式。凡有意参加选取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中下载选取公告等资料,并按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的“不见面”方式的有关要求进行选取。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选取,无需现场提交原件。需将《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按[2023]106号相关要求提供新版证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市政专业)有效岗位证书和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建安C类证);“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其查询时间(以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准),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不含开标当日)有效);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和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的时尬� 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所有的证明材料全部必须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上传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标。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同时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确实因系统原因无法下载截图的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相关公告或证明材料。注:以上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有效期内)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上述资料缺少一项或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提供与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一致的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5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十四、选取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选取潜在承建单位,潜在承建单位不需要到场参加选取,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二)在选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选取环节。如潜在承建单位未在选取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各潜在承建单位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潜在承建单位的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承建单位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选取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