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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23 数据编号: 860557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灵溪镇象松村河道(垄尾井溪)护岸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编号:LXZB202507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溪镇象松村河道(垄尾井溪)护岸加固工程已由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29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
2.2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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