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十一矿中央风井瓦斯抽采管道井工程瓦斯套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平煤十一矿中央风井瓦斯抽采管道井工程瓦斯套管采购项目
询比公告
询比条件 平煤十一矿中央风井瓦斯抽采管道井工程瓦斯套管采购项目已具备相关条件,采购人为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煤十一矿中央风井瓦斯抽采管道井工程瓦斯套管采购项目
2.2 采购编号:【HXZB】20250538
2.3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瓦斯工作套管,材质为Q355b,外径为?550mm的双面埋弧直缝焊管,壁厚为18mm,长度约为530m,重量约为125.16t。
2.4 采购范围:平煤十一矿中央风井瓦斯抽采管道井工程瓦斯套管采购项目包含不仅限于供货、运输与仓储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供货周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
2.7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 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类别压力管道元件-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子项目压力管道管子(焊接钢管)》。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资质证书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注: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活动,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参加询比的,只接受制造商,代理商按无效响应处理;唯一授权是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否则相关询比响应均将被否决。
3.3 所投产品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煤矿。
3.4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或提供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供应商同时要提供开户证明)或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