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EPC-GC-LNTZHCSXN-23-2025-004
公告发布时间:2025-06-23 10:03:00
项目名称: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营地工程施工项目承包商营地建安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竞争性采购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2025-06-27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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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开标时间:2025-07-07 10:00:00
项目类型:工程分包
招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公告内容
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营地工程项目承包商营地建安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 葛洲坝本溪太子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签订 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营地及施工供电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TZHGS-SW-2025-036 ),拟对该项目 承包商营地建安 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是国家“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和明山区境内,电站距本溪市公路距离约 45km,距沈阳市公路距离约 110km。电站建成后主要服务于辽宁电网, 装机容量为 1800MW(共 6 台机组),连续满发小时数 6h,电站额定水头 427m。
2.2 建设地点: 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和明山区境内,距本溪县公路距离约20km,距本溪市公路距离约45km,距沈阳市公路距离约110km。上水库承包商营地位于下水库大坝右岸约2.51公里处,距离业主营地约1.95公里,下水库承包商营地位于下水库大坝右岸约0.51公里处,紧邻业主营地。
2.3 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承包商营地建安工程、临建工程、承包商营地及业主营地室外工程。
1、承包商营地建安工程:上水库及下水库建筑物的建筑、装饰、安装、脚手架、垂直运输、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等工程施工;
2、临建工程:工人生活区,甲方项目部正式办公区、现场临时办公区,承包商营地上水库、下水库、业主营地等临建施工以及甲方自采材料设备中采购包含安装部分的相关配合施工工作(如地面硬化、基础施工、管道与设备的连接以及其他零星工作等施工);
3、室外工程:业主营地围墙地下部分、混凝土路,承包商营地上水库混凝土路等的施工;
4、以上部分施工所需所有乙供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其所有检测,检验试验、安装调试,试运行,投产,验收,竣工验收。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包商营地建安工程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基础(包含土石方挖填)、砌筑、钢筋(包含预埋件的制作安装)、模板、混凝土、屋面、外立面、楼地面、墙立面、天棚、门窗、楼梯栏杆、厕所隔断、卫浴设施、强电、弱电、消防报警、消火栓、给水、热水、排水、雨水、喷淋、消防水、喷淋水以及暖通等工程的所有工序施工、制作安装、检验试验、调试、验收、竣工验收及材料设备采购(含检验检测)等所有工作及相关措施项目。
2、临建工程的临时道路、场坪硬化,工人宿舍、围挡、大门、现场临时办公区、临时供水、临时供电、临时消防、其他零星工作等的安拆(搭拆)施工以及所有相关措施项目,其中涉及标准化的构件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负责施工。
3、本工程范围内乙方自采材料、设备的选用包括厂家资料、出厂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等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给甲方并审批,但不因此而免除乙方的相关责任。
4、还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项目。负责通过消防验收以及所有本工程发生的对外协调及施工涉及的相关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本合同范围内资料编制和竣工验收相关工作,以及合同期工程缺陷修复所需的有关工作等;全面负责除甲方承担的工作之外工程的协调管理、组织建设管理、并对本范围内的工程安全和风险负责。
(2)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所有设备材料的卸车、二次倒运、仓储、保管(含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相关工作。
(4)配合事故调查、迎接检查等过程中与太子河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
(5)负责试运行、投产、验收期间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工程移交期间与当地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相关手续的报审报批及相关费用(包括消防验收相关事项与费用)。
(6)若本工程施工需爆破施工,相应的爆破作业有关的爆破材料采购、运输、管理,施工人员所需的资质,相关的爆破手续审批等一切事项由甲方另行招标的专业爆破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其费用由乙方摊入需爆破清单项目的单价中,甲方据实扣除。
(7)配合本工程建设期间施工用电申请、电量计量、电费结算等相关事宜。
(8)临建工程施工完成前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供电以及进场道路等由乙方自己解决。临建工程部分施工完成具备生产生活条件后,若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生产用水、用电接驳点以及膳宿等,其费用计量具体如下:
1)生产用水用电:甲方提供至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下至使用终端的配电箱及接线由乙方承担,生产用水接口至使用终端的线管线路由乙方承担;生产用水、电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格中,水电费用分楼栋挂表计量,按市政用水费用和政府有关电价标准计费,由乙方承担,按月在工程款中扣除。如临时供电暂未接通,乙方承诺自行使用发电机设备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乙方合同价款中。乙方承诺不因此类原因推迟工期及索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