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吴中鸿业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吴中鸿业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太湖度假区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2#楼一层、五层局部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SZWL2025-GQ-WZ-G-025)
项目概况
苏州市吴中鸿业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太湖度假区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2#楼一层、五层局部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国企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L2025-GQ-WZ-G-025
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鸿业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太湖度假区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2#楼一层、五层局部改造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柒仟陆佰叁拾玖元陆角柒分(¥177639.67)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柒万柒仟陆佰叁拾玖元陆角柒分(¥177639.67)
招标需求:苏州市吴中鸿业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太湖度假区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2#楼一层、五层局部改造工程项目 。
工期: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