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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23 数据编号: 861118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陕西西安市莲湖区年度公厕化粪池清掏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安市莲湖区年度公厕化粪池清掏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XM-2025106-2
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年度公厕化粪池清掏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服务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市莲湖区年度公厕化粪池清掏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莲湖区年度公厕化粪池清掏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注:“四表一注”不齐全的,为不合格;资信证明为基本账户开出。
(4)提供自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自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投标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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