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器管招投标)儋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儋州市雅星镇金...
儋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儋州市雅星镇金川居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儋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儋州市雅星镇金川居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二次招标)以儋初概审批〔2025〕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儋州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儋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儋州市雅星镇金川居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二次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儋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儋州市雅星镇金川居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二次招标):
2.1 建设地点: 儋州市雅星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近期(2025~2030)规模为200m3/d,远期(2031~2035)规模为400mm3/d;新建DN300球墨铸铁管790m,DN300双壁波纹管(HDPE)1008m,DN200双壁波纹管(HDPE)122m,污水出户管道dn110~dn160为1344m,以及管道附属构筑物及黑臭沟渠清淤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 17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元): 6418695.6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儋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儋州市雅星镇金川居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二次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