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县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项目EPC监理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为进一步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一流市场环境,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载体、关键主体监管,强化行纪刑联动,严惩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公正评标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请各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好我市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绩溪县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项目EPC监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绩溪县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改审批〔2025〕130号
1.4
招标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城市管理局);绩溪县开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5 资金来源: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1.6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绩溪县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项目EPC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JXX-GC-GK-2025033
2.3 标段划分(如分标段,按控制价从大到小顺序依次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JXX-GC-GK-2025033001
2.5 建设地点:绩溪县城区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对城区共计8处积涝点进行整治,包含①徽山大道与东山路交口铁路桥下、②戴家山路、③县消防大队、④北门外、⑤龙川大道与皖赣铁路交口处、⑥外塘新村、⑦朗坑河与扬之南路交口铁路桥下、⑧鄣山路与合福高铁交口高铁桥下;
(2)河道整治,包含对河道清淤及沿线挡墙修复,翚溪河(徽山大道—扬之河)、乳溪河(乳坑村—扬之河)、朗坑河(徽山大道—扬之河)、溪马河(纬三路—217 省道)、水关圳(徽山大道—扬之河)、大宁渠(皖赣铁路—扬之北路),水救河(瑞庭方园—扬之河)、扬之河(灵澜路-曹渡桥段)等;
(3)其他零星项目包含睿阳路片区源头减排工程、中王路管网改造等。
2.7 监理服务期限:845日历天 (其中施工工期4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
2.9 项目类别:监理
2.10 项目控制价:2700000.00元
2.11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