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镇葫芦垡工业路东侧50米院内垃圾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阳镇葫芦垡工业路东侧50米院内垃圾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07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5210200024112-XM001
项目名称:长阳镇葫芦垡工业路东侧50米院内垃圾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1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成院内垃圾筛分、装车、清运、消纳、处置、回填、压实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