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市主城区东洋河引水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市主城区东洋河引水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关于张家口市主城区东洋河引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张数政字[2024]2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政开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政开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尚义县、怀安县、万全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友谊水库下游东洋河14km处乌良台村附近新建引水枢纽,通过管道及隧洞自流至水厂调节池。工程主要包括引水枢纽工程1处,引水管线53.31km(其中隧洞段长7.6km)及相关管理设施。工程设计引水流量0.44m3/s。 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其中
(1)勘察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起15日历天内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勘察报告,勘察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查与审批;
(2)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后续服务直到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查与审批。
(3)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 质量标准:勘察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河北省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 勘察、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含设计变更、预算、竣工图编制、后续服务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图纸及施工图预算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环保措施、水保措施);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②具有有效的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