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周江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第1次公告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周江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周江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3
(2)技术评分标准”“人员配置(3分)”中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人员配置要求最低基本要求,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在人员配置要求最低基本要求基础上:①每增加一名负责人得1分,最多1分;②每增加一名自动监控(水)运行工(具有自动监控(水)运行工证书)得1分,最多1分;③每增加一名化验员(具有化学检验员证书)得1分,最多1分。本项满分3分”修改为“投标人必须满足人员配置要求最低基本要求,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在人员配置要求最低基本要求基础上:①每增加一名负责人得1分,最多1分;②每增加一名自动监控(水)运行工(具有自动监控(水)运行工证书)得1分,最多1分;③每增加一名化验员(具有化学检验员证书或水质检验员证书)得1分,最多1分。本项满分3分”。
2、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需求表及服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