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金寨县)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金寨县)已由安徽省水利厅《关于淠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以(皖水许可决〔2024〕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金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金寨县)
2.2 招标项目编号:E341524001003790
2.3 项目类型:工程类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建设地点:金寨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新建3处护岸,分别为麻埠镇段护岸、齐云河河口段护岸、吴庄河河口段护岸,工程等级3级。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902940.49元。
2.7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5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落款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农村供水、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除外),投标人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一份扫描件供评委评审。未按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材料扫描件。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00至11:30分,14:30至17时30分)拨打电话:0512-58188516。
5.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