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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25 数据编号: 863004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鸿山镇(邱下村)(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鸿山镇(邱下村)已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发改备[2024]C07050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为1132.8689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鸿山镇(邱下村),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最大管径DN300。包括但不限于破除恢复混凝土路面、新建混凝土检查井、新建塑料检查井、新建化粪池、化粪池破除恢复、破除恢复现状雨水口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11328689元,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11328689元、最大管径DN300;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32868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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