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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25 数据编号: 863246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布齐沙漠新能源生态治理工程技术中心EPC总承包项目(幕墙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1-JC-2025-127
1.招标条件
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布齐沙漠新能源生态治理工程技术中心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布齐沙漠新能源生态治理工程技术中心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已由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内蒙古三峡蒙能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幕墙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布齐沙漠新能源生态治理工程技术中心EPC总承包项目,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65.63亩(43753.91m2),地块东西长约226m,南北长约203m,分为两期实施,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预留部分建设用地作为二期本期拟新建“库布齐沙漠新能源+生态治理工程技术中心”,主要功能包括实验室、多功能厅(满足平急两用需求,特殊时期至少满足容纳500人学术交流、文化展演等活动,平时用于篮球、羽毛球等体育运动场馆的需求)、门厅、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新能源及生态治理成果展陈展示)、厨房、餐厅(满足300~400人就餐需求)、办公用房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0000m2,具体位置详见图纸。计划于2024年10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计划2025年7月30日投运。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幕墙材料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连续两年度(2022年、2023年或2023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相关报表(三张表),2024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内(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相应的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内(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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