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货物GC2025JC03034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排水公司次氯酸钠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排水公司次氯酸钠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次氯酸钠药剂(液体)。
2.2数量:预估1095吨。
2.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供货期内供货量超过1095吨止。一次采购分批到货分批结算,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指定时间内供货到位。
2.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控制价:710655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649元/吨。
2.6招标范围:提供招标货物包括货物采购或生产、配送装车运输、装卸入库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特定条件: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则应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本次投标的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