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利津县再生水利用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利津县再生水利用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利津县再生水利用工程已经利行审投发[2022]33号、利行审投发[2023]24号、利行审投发[2024]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津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利津县再生水利用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E3705000001002394;利建招公字【2025】第8号
建设地点:利津县城区。
项目规模:利津县再生水利用项目位于利津县西部污水处理厂西侧,新建再生水厂3万m3/d,本次招标主要采购内容包括自控系统、电气系统、泵及电动葫芦、工艺管道、阀门、工艺设备等,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预算金额:31117824.13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交货期:按照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交货,每批次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日内供货完毕,接到招标人安装通知指令后60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交货地点:利津县再生水利用工程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招标范围
设备供货、现场安装和调试、验收、人员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规格书。
三、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本项目只接受主要设备(反渗透装置膜元件、超滤装置膜元件)制造商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