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台财磋商采购-2025-5
三、项目预算金额:1700000.00元;最高限价:170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如符合“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响应无效。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为持续提升濮阳市台前县大气环境质量,需聘请专家团队指导濮阳市台前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濮阳市台前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科学分析、污染源解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制定科学治理方案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4、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7、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可提供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