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邱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地下水回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邱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地下水回补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邯水政法河湖【2024】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邱县河渠综合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邱县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邱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地下水回补项目 2.1.2招标概况:渠道清淤疏浚、岸坡修整、边坡防护、拆除重建穿路管涵、新建扬水点。 2.1.3工期要求:6个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建设地点:邱县境内;
2.2招标范围:
河槽疏浚6.86km,土石方工程量9.6万m3,岸坡规整与防护1.03万m2,新建扬水点6座,拆除重建穿路管涵4座(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 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查询结果以网上打印页为准,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