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普陀区地下综合管线建设工程(一期)—沈家门区域雨污分流提升改...
普陀区地下综合管线建设工程(一期)—沈家门区域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西河流域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普陀区地下综合管线建设工程(一期)已由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普发改审〔2025〕14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普陀区地下综合管线建设工程(一期)—沈家门区域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西河流域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20727万元,建设规模:工程位于沈家门西河流域2、4、5区块,为老城区改造工程,为沈家门区域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的一部分。本工程最大管径DN800。建设地点:沈家门城区 。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范围内的雨污水管道敷设、混凝土路面修复、沥青路面修复、雨污水井安装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797.4372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