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燃气集团西区分公司2025年度翻转内衬修复管道工程(第二次)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西区分公司翻转内衬修复管道工程公开竞争谈判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西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广州燃气集团西区分公司2025年度翻转内衬修复管道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竞争谈判,欢迎合格响应人参与响应,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003-ACN20250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西区分公司2025年度翻转内衬修复管道工程(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拦标价:本项目设置拦标价,进入谈判环节时开启,仅对谈判评审小组公布(不对外公布),最终报价高于拦标价的将失去成交候选人资格。
四、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广州燃气集团西区分公司2025年度翻转内衬修复管道工程(第二次),管线总长度约1公里,管道材质为:钢管。
根据广州燃气集团管网实际情况,对钢质管道进行翻转内衬修复,出具管道翻转内衬修复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采用翻转内衬非开挖修复技术进行修复更新。包括管道翻转内衬修复工程所涉及施工场地的平整、开槽、拆除路面、切接线坑、土方开挖及回填、市政标准路面修复移交、余泥外运处置、工作坑支护、管道清理、CCTV内检测、管道预处理、清理工作坑、剥离试验、爆破试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管道安装、管件制作安装、翻转内衬及工作坑、新旧管道吹扫、管道焊接、承包范围内竣工测量验收及外防腐处理等完成全部工程的工作内容。
项目实施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从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二年,中标单位应在该期限内完成全部工程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在工期内完成,不得以政府活动或其他外部因素作为延误理由。
项目地点: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
1.响应人参加响应的意思表达清楚,响应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响应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响应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响应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4.1响应人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B1)。
4.2响应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采购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响应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响应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响应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响应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响应人资格审查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