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气电集团滨州管道分输站污水清运服务公告
气电集团滨州管道分输站污水清运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滨州管道分输站污水清运服务(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滨州管道分输站污水清运服务(二次)
项目概况
为滨州管道各站场提供生活污水专业化抽运及处理服务,并为银高分输站污水处理系统添加菌群服务。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滨州市/市辖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气电集团滨州管道分输站污水清运服务(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5-CRF-BZGD-0004/01
发标日期
2025年06月27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状况:不要求。
3.业绩要求:1)应答人在近5年(2020年1月1日-应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污水清运服务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