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平县老旧供水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
安平县老旧供水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总承包
预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平县老旧供水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 安平县 行政审批局 以 安 审批投资 (202 4 )8 0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多方筹措 ,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 建设单位 为 安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安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按照《衡水市利用国债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 ( 衡数政规【 2024】2号 ) 规定进行预招标 ,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云飞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本 项目 总 投资 18525.93 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 估算价 15692.73 万元,
建设规模: ( 1)改造安平县城区内19条道路的给水管网约36786m,管径为dn225-dn500;
( 2)改造智能化水表17212户;
( 3)新建2座二次加压泵站,设计规模分别为1.0万m3/d;
( 4)建设智慧水务系统;
( 5)布置智能停车系统和充电桩。
建设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 安平县城区 。
2.2本次招标范围 和内容 :
勘察工作: 本项目建设需要的全部勘察及工程测量工作,并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设计工作: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所有工作和实施期间的设计变更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施工工作: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 (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2.3计划工期: 18个月 。
2.4质量标准:
勘察质量 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勘察标准和规范;
设计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勘察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和 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 具 有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 市政行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 ;
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 及以上资质 。 (不接受 “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及施工能力。
3. 3 本次招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3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 项目 经理 由牵头单位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