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洛浦东道路、事故应急水池等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洛浦东道路、事故应急水池等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7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PXZFCG-2025-19
项目名称:洛浦东道路、事故应急水池等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洛浦东道路、事故应急水池等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1)新建规划道路经一路、经二路、经四路、经六路、纬七路以及纬八路,全长9.6km等相关配套设备设施;
(2)新建事故应急池1座,有效容积4500m3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3)新建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1座,设计停车位52个,新建管理用房、门卫及大门。洗车车间、污水处理及设备间、雨水收集池及事故水池、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等相关配套设备设施;
(4)新建物理硬封闭全长9.6km,入口设置关卡,设置车辆管理及道闸系统2套等相关配套设备设施:
(5)新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站2座等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对该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报告编制、监测及验收等相关服务,提供符合相关水土保持服务规范、符合甲方需求的水土保持报告服务以及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5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注:以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指本单位连续三个月(指2025年03月至05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是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系统导出的缴纳汇总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