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5年东方市八所镇葫芦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东方市八所镇葫芦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东方市八所镇葫芦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东农〔2025〕1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东方市农业综合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5年东方市八所镇葫芦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25年东方市八所镇葫芦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1 建设地点: 东方市八所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0.35万亩。取水工程:新建取水泵站一座,建设规模1.26万吨/天; 输水工程:新建PE材质输水主管DN400~DN200管3606米; 配水工程:新建高位清水池三座:有效容积分别为400m3、500m3、400m3; 新建配水管道16013m,管径为DN150~DN40,管道材质为U-PVC管; 道路工程:新建生产道路总长3320m。项目地址:八所镇小岭村委会。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36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招标控制价(元): 8621835.33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东方市八所镇葫芦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详见招标要求)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