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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前锋区代市镇特色场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前锋区代市镇特色场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前区发改项目【2024】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区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前区发改项目【2024】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前锋区代市镇场镇建成区。
2.2 项目概况:改造渠江大道、文化路、光明路星城大道道路两侧雨污管网11.5公里;新建2处休闲文化广场,提档升级牌坊文化广场,修建智慧公交站台4座;修建城市驿站1座;场镇小区及周边新增四分类垃圾分类亭170余处;改造升级生活垃圾投放点90余个。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