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来安县弘舜农商大市场C区大棚摊位资产委托运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来安县弘舜农商大市场C区大棚摊位资产委托运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信息
项目概况
来安县弘舜农商大市场C区大棚摊位资产委托运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7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laqt202506-012
项目名称:来安县弘舜农商大市场C区大棚摊位资产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转(出)让底价:120000.00元/年,360000.00元/3年
服务需求:来安县弘舜农商大市场C区大棚摊位资产委托运营管理项目,本次主要委托运营管理资产包括C区大棚摊位管理,包括但不限于C区大棚摊位和商铺的卫生打扫、垃圾清运、地面冲洗、垃圾桶配备、雨污水管道清淤清洗等及委托人交办的其他事项。服务面积约6000平方米,摊位数量129个,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后至开标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2、3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17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