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市2025年度潭牛镇大丹坑、芬芳洋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续建工程公告
文昌市2025年度潭牛镇大丹坑、芬芳洋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续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文昌市2025年度潭牛镇大丹坑、芬芳洋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续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A座2201室或线上邮箱号码:19189893320@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SJC2025-26
1.2项目名称:文昌市2025年度潭牛镇大丹坑、芬芳洋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续建工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747660.04元
1.5最高限价:1747660.04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1.6采购需求:
1.6.1项目建设地址: 文昌市潭牛镇。
1.6.2主要建设内容:
(1)排水工程:新建排沟2条,总长201米,配套建筑物23座;新建排沟挡土墙2条,总长76米
(2)道路工程:新建田间路2条,总长1415米,配套建筑14座) 配套建筑物9座
(3)其他工程:详见招标清单。
1.6.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50日历天
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2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琼财〔2020〕578 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