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王竹垦区(南片)养殖尾水治理及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王竹垦区(南片)养殖尾水治理及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施工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海茂渔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
2.2建设规模:
(一)水工建筑物:模块化除磷截滤坝(PRFD)、涵闸4座、循环泵站1座、箱涵5座;
(二)复河沉淀区-生物滤床、生态浮床、底质改良剂等;
(三)强化净化区-微纳米曝气设备、微氧生态基反应床(MOBR)、高效微生物菌剂、底质改良等,另在浅水区种植适量挺水植物;
(四)4道模块化除磷截流坝(PRFD);
(五)沟渠疏浚。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汇总表、施工图纸及资料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造价约1309.79136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20日历天,验收合格后免费运维3年(电费除外)。
2.5质量标准:经验收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20年1月1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0年1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规模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上述类似及以上规模工程是指:单项施工金额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养殖池塘尾水治理或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工程。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4.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