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市-谯城区-招标公告亳州市谯城区涡包新河生态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亳州市谯城区涡包新河生态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1.项目名称:亳州市谯城区涡包新河生态治理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亳州市水利局。
3.批文名称及编号:亳水基〔2025〕30号
4.
招标人:亳州市谯城区水利局
5.招标人地址:亳州市谯城区人民路496号
6.项目业主:亳州市谯城区水利局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项目出资比例:100%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名称:亳州市谯城区涡包新河生态治理工程
2.招标项目编号: BZQC2025GC522号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4.建设地点:亳州市谯城区
5.项目规模:亳州市谯城区涡包新河生态治理工程,主要内容为疏浚河道约12.9千米,拆除重建桥梁5座等。
6.合同估算价: 1100万元。
7.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8.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9.招标控制价: 9382183.69元
10.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个,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项目经理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如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a.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b.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c.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d.投标人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②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