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排水集团聚丙烯酰胺采购(2025)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聚丙烯酰胺采购(2025)(项目编号:BJPS-2025-JT-NCB-SC-0097),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815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地区所属各分公司拟采购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干粉、阳离子聚丙烯酰胺乳液、阴离子聚丙烯酰胺干粉。采购执行方式为集团框架协议+采购单位年度合同,协议期限为730个日历日,年预计用量约2091吨,实际使用地点为北京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其中,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干粉1071吨、阳离子聚丙烯酰胺乳液958吨、阴离子聚丙烯酰胺干粉62吨,使用量根据采购人(甲方)实际需要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运输单位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单位指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承运人);
(4)代理商和经销商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聚丙烯酰胺供货合作协议;
(5)聚丙烯酰胺生产厂家的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含)。
3.1.2 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2022年、2023年或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
3.1.3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累计具有3000吨(含)以上的聚丙烯酰胺的销售业绩。
3.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项目中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项目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上述“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