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郑州市)长江路至东冯湾段右岸风险点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郑州市)长江路至东冯湾段右岸风险点项目已由郑州市中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505-410102-04-01-750313,招标人为郑州中原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郑州市)长江路至东冯湾段右岸风险点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治理范围为南水北调总干渠长江路公路桥至东冯湾北生产桥渠段桩号为SH(3)197+588~SH(3)200+840段右岸围网外的沿线。
2.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防洪堤工程和排水工程是以保护郑州市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及总干渠附近城市、村庄及耕地为目的防洪除涝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低洼带回填250米,新建防洪子埝堤700米,新建防洪堤670米,防洪堤防地基处理280米;设置标识牌6个,警示牌3个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60日历天,苗木养护期1年。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满足设计图纸及技术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参建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投入的主要参建人员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实际已完工或人员变更手续齐全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定有效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6投标人拟派的主要参建人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
3.7投标人及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