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区属市政排水设施改造工程管道检测劳务(第二次)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西青区属市政排水设施改造工程管道检测劳务(第二次)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西青区属市政排水设施改造工程管道检测劳务(第二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西青区属市政排水设施改造工程管道检测劳务(第二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T000055
二、项目内容
1.西青区属市政排水设施改造工程管道检测劳务(第二次)服务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本项目不接受外国供应商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万元(招标控制价(拦标价)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限价,评审委员会现场公布项目最高限价,各供应商在“天津阳光采购平台”上进行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各投标单位在编制首轮投标文件报价时,需结合项目需求与自身实力,自主审慎确定投标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供应商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
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程检测类业绩不少于2项;
4.供应商提供“守法诚信承诺书”,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提供“2023年或者2024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