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集团坦桑尼亚KisiwaMgao港散货码头工程项目海水淡化设备采购询价(第二次)公告
公告标题:坦桑尼亚Kisiwa Mgao港散货码头工程项目海水淡化设备采购询价(第二次)公告
公告内容:1. 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为坦桑尼亚Kisiwa Mgao港散货码头工程项目海水淡化设备采购,询价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询价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海水淡化设备采购公开询价(第二次)。
2.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
坦桑尼亚姆特瓦拉省Kisiwa Mgao。
2.2 *询价项目
询价项目:海水淡化设备,共计1套。
2.3 *询价内容、工期、交货地点及款项
2.3.1 采购公开询价内容
2.3.1.1 本次询价以固定总价模式报价。报价方式为人民币报价,合同按人民币结算。
*2.3.1.2 本次询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项目采用运输到询价人指定地点,完成其“全过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成套设计、采购、制造、检验及试验、最大程度装配、组装、包装(集成到20尺的集装箱中,满足国际海运及多次转运的要求;装箱要求详见第9节 集装箱船运输对自有集装箱(SOC)要求说明;最终包装方案需提供给询价人确认)、装卸运输(不含港口卸车)、保险、配合报关退税、视频指导安装及调试、技术资料服务、伴随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还包括合同隐含或为满足业主和询价人需求或由报价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而产生的任何工作。
2.3.3 工期要求
2.3.3.1 供货工期要求:合同货物于2025年7月30日具备出厂条件。
2.3.3.2 货物开始发运的具体时间,以询价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合同生效后,询价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和实际情况,书面提出适当调整合同项目的工期,报价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予以配合。
*2.3.4 目的地点
国内南沙港,港口内车板交货。
3.1 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企业。
3.2 本次询价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报价人不得为中交集团层级/询价人公司层级黑名单的市场主体。
3.4 报价人不得为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