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三期工程-北部热源替代供热管网)阀门采购招标文件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要求,现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三期工程-北部热源替代供热管网)阀门采购招标文件预公示并接受广泛监督,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5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一、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三期工程-北部热源替代供热管网)阀门采购
二、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管网管径为DN1000,属于GB2类压力管道,供热介质为高温热水。
2.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三期工程-北部热源替代供热管网)阀门采购,详见采购清单,具体采购型号及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且子项目含压力管道阀门A1级或A2级或B级及以上)。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