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青羊康桥驿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青羊马厂坝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二期)E地块施工公区精装修工程标段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青羊马厂坝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二期)E地块施工 公区精装修工程 标段已由青羊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208-510105-04-01-645908】FGQB-0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青羊康桥驿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青羊康桥驿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青羊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8-510105-04-01-645908】FGQB-01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项目)名称:成都青羊马厂坝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二期)E地块施工公区精装修工程标段。
2.2招标主体:成都青羊康桥驿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青羊区康河街道康河社区6、7、8组,马厂社区3组(E宗地)。
2.4项目概况:精装面积约7000平米。
2.5招标范围: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一切装饰装修工程,包含装饰装修相关的强弱电安装、照明工程、墙顶地装饰、电梯门套装饰、消火栓装饰、电梯内部装修、固定家具(岛、台、柜、沙盘等)等,成品半成品保护及不限次数的精保洁等,已包含在总包范围内的预留预埋除外。甲方有权调整施工范围且对图纸标注不明的细部做法在施工过程中提出要求,乙方不得拒绝。
架空层售楼部根据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后70日历天内、剩余公区精装根据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后15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施工内容,质量不低于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查机构对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行为等进行不限次数检查,乙方应按照三方检查体系要求进行施工。质量须经甲方认可且通过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查机构评估达到交付条件。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招标具体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及图纸设计、技术标准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