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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27 数据编号: 866414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安徽黄山区城乡水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浦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提升(太平经济开发区片区)监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黄山区城乡水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浦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提升(太平经济开发区片区)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HCG2025C017
项目名称:黄山区城乡水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浦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提升(太平经济开发区片区)监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为黄山区城乡水环境综合提升项目--黄山区浦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提升项目(太平经济开发区片区)建设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各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合同、资料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监理服务和相关配套服务,对工程涉及到的原材料、设备等验收,对工程技术的把控、施工组织、协调,施工过程内涉及变更造价签证的咨询服务等。施工总造价约5000万元,监理费率上限1.2%(最终结算按照工程结算审核价为基数,本项目不计取延期服务费)。
合同履行期限:从通知进场到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具体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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