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山镇周韩工业园部份污水管道新建工程发包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姜山镇周韩工业园部份污水管道新建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镇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姜山镇周韩工业园。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dn300拖拉管、新建混凝土污水井及道路修复等工程。
招标控制价:320646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新建dn300拖拉管、新建混凝土污水井及道路修复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