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梁平区城镇老旧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城区雨污管网病害整治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梁平区城镇老旧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城区雨污管网病害整治工程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梁平区城镇老旧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城区雨污管网病害整治工程” 答疑文件内容发布如下:
一、质疑答疑部分
质疑1:问题一:
4.2 竣工结算审核
14.2.1 竣工结算办法
14.2.1.1 计量原则
按照第12.3.1 项〔计量原则〕约定执行。
14.2.1.2 计价原则
③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 25 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 (渝建管〔2020〕97 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规定进行结算。
(3)其他项目:
招标文件中所指 ③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 25 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 号)两个文件已作废,最新文件为《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2024版)》渝建管〔2024〕38号。
是否仍按招标文件中所述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及结算?
答、 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2024版)》渝建管〔2024〕38号进行投标报价及结算。
问题二: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渝建发〔2009〕13 号)、《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 场文明施工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08〕169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施工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等责任。
承包人应按规定设置施工现场围挡,承包人采用的围挡主体形式应从重庆市城乡建委发布的标准图集(DJBT-062、DJBT-063)中选用,做好施工围挡,围挡应整齐美观,承包人按相关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和保洁,围挡高度满足规范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招标文件中所指(DJBT-062、DJBT-063)两个图集已作废,最新图集为DJBT50-133,是否仍按招标文件所列图集进行投标报价、施工与结算?
答、按最新图集DJBT50-133进行投标报价、施工与结算。
问题三:
11.1.2 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
可调价差材料:水泥、商品砼、碎石、砂、钢筋、型钢、条石、片石、预应力钢绞线、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料、预拌商品砂浆、砌筑材料等主要材料(可按工程使用的具体材料确定)。
1、可调差材料范围未包含钢管、雨污水管道等材料,请明确。
2、“可按工程使用的具体材料确定”请明确具体哪些材料为可调差主材?
3、招标文件中,清单部分内(管道闭水试验、CCTV检测(管道电视检测)、淤泥及管道疏通的垃圾运至堆场费用)清单未体现。
答、1.钢管、雨污水管道不在可调价差范围。
2.本项目水泥、商品砼、碎石、砂、钢筋、型钢、条石、片石、预应力钢绞线、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料、预拌商品砂浆、砌筑材料为可调价差材料。
3.管道闭水试验包含在管道铺设的清单单价中,CCTV检测(管道电视检测)包含在各个管道修复清单单价中,淤泥及管道疏通的垃圾运至堆场费用包含在余方弃置外运清单单价中。
问题四:
11.1.2 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
可调价差材料:水泥、商品砼、碎石、砂、钢筋、型钢、条石、片石、预应力钢绞线、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料、预拌商品砂浆、砌筑材料等主要材料(可按工程使用的具体材料确定)。
可调价差材料的价差调整办法如下:
(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较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变化超过±5%时,按以下约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