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河乡李庄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杨河乡李庄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杨河乡李庄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庄浪县农业农村局以庄农字〔2025〕48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5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业主为庄浪县杨河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合圣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杨河乡李庄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 项目编号:HSX2025-15
3. 建设地点及规模:
庄浪县杨河乡李庄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庄浪县杨河乡李庄村七社,计划在杨河乡李庄村七社硬化巷道9800平方米,修建排水渠400米,整修沿线道路环境卫生2.6公里,清运陈年垃圾,配套建成垃圾收集点等附属设施。
4. 招标控制价:1133885.00元。
5. 资金来源:庄浪县2025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6. 质量标准:合格。
7.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1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9. 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施工。
10. 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 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 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