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临城经济开发区给排水、中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城经济开发区给排水、中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已由临城县行政审批局以临审批投审【2024】15号,临审批投审(2025)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848.25万元,建设规模:给排水、中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管网7308米,其中DN300PE中水管网4578米;DN1000雨水管网533米;DN800雨水管网214米;DN500雨水管网702米;DN400污水管网134米,DN300污水管网762米,DN110给水管网385米,硬化路面2124米。
2.2招标范围:
(1)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工作;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招标及施工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后续服务等;
(2)负责本项目全线总体设计及设计文件汇总、上报和协调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及以上资质。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