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鸡滩煤矿102、104、106工作面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发包条件
本项目金鸡滩煤矿102、104、106工作面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监理服务已具备发包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采空塌陷治理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人民政府。发包人为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实施地点:榆阳区金鸡滩镇金鸡滩村;
2.2工程规模:包括102、104工作面道路修复工程、102、104、106工作面林草地恢复工程、102、104、106工作面耕地恢复工程、102工作面道路防护林带工程共计4项,总治理面积3956.01亩(其中线性道路5920米)。
2.3项目发包控制价:45.9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实际监理工期与实际建设周期同步;
2.5发包范围:金鸡滩煤矿102、104、106工作面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施工图所示的工程内容的全部监理内容;
2.6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要求承包申请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当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2信誉要求:承包人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承包资格(第1-3项提供承诺,第4项提供网页截图及信用报告,第5项提供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和信用报告下载时间段为磋商文件发出开始至提交承包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内,截图需显示时间及网站名称):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