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台前县引黄灌溉调蓄生态涵养带一级园路(南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台前县引黄灌溉调蓄生态涵养带一级园路(南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台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台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台前县引黄灌溉调蓄生态涵养带一级园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台发改【2023】14号 、台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台前县引黄灌溉调蓄生态涵养带一级园路污水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台发改【2023】15号、台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台前县引黄灌溉调蓄生态涵养带一级园路雨水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台发改【2023】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1 投资项目代码: 2302-410927-04-01-163193、2302-410927-04-01-608084、2302-410927-04-01-832442
1.2
招标人: 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1.3 项目业主: 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台前县引黄灌溉调蓄生态涵养带一级园路(南区)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 HNBX-PYGC-2025-0011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项目标段编号: E4109005080A01662001001
2.5 建设地点: 台前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道路工程、雨污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
2.7 计划投资: 49119367.29元
2.8 计划工期: 五个月
2.9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2.10 项目类别: 工程类
2.11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
2.12 其 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
3.1.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财务要求: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年度、 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3.1.6、业绩要求: /
3.1.7、信誉要求: 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人须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