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市广丰区城中小学周边地下管廊基础设施新项目上饶市广丰区城中小学周边地下管廊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公告
上饶市广丰区城中小学周边地下管廊基础设施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建广招简字[2025]第 015 号
上饶市广丰区城中小学周边地下管廊基础设施更新项目, 已由发改委 2503-361122-04-01-524790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饶市广丰区市正车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融资 资金。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就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上饶市广丰区城中小学周边地下管廊基础设施更新项目;
2、建设地点: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
3、计划工期:180天;
4、工程投资:根据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印发的《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关于广丰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实施意见》(广府字〔2025〕13 号)文件规定的40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在预算评审价的基础上下浮 5%作为招标控制价(采用竞价方式的项目除外)。本项目预算评审价:3390377.30元,设定下浮5%,选取承建单位招标控制价:3220858.43元。(
备注:凡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响应选取承建单位控制价,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共设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截止至开标前,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vn/)中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页截图)。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四、开标时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备查,递交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有关原始证件: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授权书应包含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彩色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