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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 数据编号: 8684640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安徽金寨县白塔畈水库勘察设计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寨县白塔畈水库勘察设计项目已由 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审批〔2025〕233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金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金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寨县白塔畈镇境内。
2.2 项目规模:工程主要任务为防洪,兼顾灌溉、供水及维持河道生态补水等,水库坝址年均径流量约2600万m3,年均流量约0.83m3/s。估算10亿元,勘察设计费约3000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3 招标范围:1.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编制及服务。
2.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洪评、水保、地灾、社稳、文物、移民、用地、压矿、水产种质、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等相关专题编制。
3、其他相关技术文件编制及可能涉及的汇报及评审等相应服务工作。所有设计、专题均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 设计周期:365日历天(不含专题编制)。
2.6 最高限价:3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必须含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两个专业甲级资质;
3.2 业绩要求:2020年6月1日(以初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中型(或中型以上)水库新建或批复概算总投资4亿以上水利工程设计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除外)。
注: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①、②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程规模或投资或项目负责人的应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具有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评审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例:7月19日开标,则连续 5 个月是指 7 月、6 月、5 月、4月、3 月;连续 3 个月是指 7 月、6 月、5 月或 6 月、 5 月、4 月或 5 月、4 月、3 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如年满60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 5 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 3 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属于弄虚作假的,按无效标处理。
3.4 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得超过 2 家;牵头方应为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5.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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