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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 数据编号: 8684813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福建武夷山市闽越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招标公告武夷山市闽越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武夷山市闽越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武夷山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武发改审批[2023]31号、武交建[202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夷山市兴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武夷山市兴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武夷山市兴田镇。
2.2建设规模:武夷山市闽越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崇阳溪沿线风貌提升项目:①镇区电力设施改造;②崇阳溪沿线及九曲高速口至马埠头沿线景观绿化;③附属配套设施。
(2)南岸村风貌品质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①武兴线(X831)K63+864~K66+384(南岸村探源点道路)长约2.52km路面“白改黑”,沿线绿化提升改造;②景观节点提升改造。
(3)兴田镇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徐大线(X857)K14+815~K19+089(兴田马埠头至将口交接处)长约4.27千米路面“白改黑”,两侧立面改造。
(4)黄土村风貌品质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徐大线(X857)桩号K11+700至西郊村1.14千米道路硬化提升,两侧立面改造。 
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具体项目实施进度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可调整本项目建设规模和进度,要求中标人分批设计、分批建设、分批结算等,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2.3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阶段不超过3个月,施工工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竣)工日期起计算2年。
2.4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武夷山市闽越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任务。
(1)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公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管线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安全设施、照明工程等]、房建市政工程(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设备工程、室外工程、其他配套工程、周边建筑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的初步设计优化(若有)、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设计文件的审批、核准或备案。
(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及合同文件,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及安装,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或审批后的施工图纸为准。
(3)采购工作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
(4)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5)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可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5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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